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:
现将《江苏省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管理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,高质量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工作。
附件:《江苏省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管理办法》.doc
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
2021年9月15日